政策优惠:
一:土地使用权实行保本出让,外资企业信高新技术项目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。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:工业用地为五十年,商贸用地为四十年,居住用地为七十年。
二: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,经营期限十年以上,所得税除享受“二免三减半“优惠以外,实行“五免五减半”即从获年利度开始前两年免征,第3-5年地方所得税部分100%予以补贴,第6-10年地方所得税部分50%予以补贴。
三:产品先进行企业按国家规定所得税期满后,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四:产品出口型企业按国家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,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70%以上,减半缴纳所得税。
五:进区企业免征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。
六:进区企业,除国家规定税费以外,实行“无费”管理。
鼓励外商投资以下相关产业:
1、 现代农业:淡水鱼等水产品加工、花卉苗木规模种植、工厂化种养业、优、新、特农产品品种引进推广。
2、 生物化工:包括精细化工、生物制药等。
3、 机械电子:新型建材。
4、 旅游观光:旅游景点、休闲娱乐设施。
5、 环保:环境无害化生产技术及设备、新簿膜产品、高效能环保设备及产品。
6、 产品出口类行业:包括丝绸、服装、水产品深加工等。
投资优惠-现行要素价格
土地使用权出让费:园区内工业项目对上报批价约1-5万元/亩(高新技术项目和重点项目可个案协商),使用年限30-50年。农业种养租用地,视项目具体情况予以优惠(租地:每年300元/亩左右,塘:每年500-800元/亩,可开发利用的荒山坡地每年100元/亩)。利用外资租用土地从事种养业,100亩以内免交三年租金;200亩以内免交二年租金;700亩以内免交一年租金。
厂房租赁费:视项目具体情况予以优惠(一般每月6-8元/平方米)。建筑价格:钢构厂房150-350元/平方米,砖混结构350-450元/平方米,建筑队可由客户选择或委托当地推荐
。
电费:采用峰谷差别价(一般平均约0.5元一度)。
消费1.3-1.6元一吨(用水大户可个案商议优惠价格)。
运输费:水路运输至上海10-25元/吨;集装箱运价40英尺箱9元/公里,20英尺箱20元/公里。
社会保险费:内资企业全额参保,外商投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(第一年按职工人数的15%参保,以后逐年递增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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